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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01

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代码 070101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金融、经济、科技和教育等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两个方向:应用数学方向和统计与计量方法方向。“应用数学”方向侧重于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结合,包括数学模型的建立、利用数学方法解决信息科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领域中的数学问题,研究具有实际背景和应用前景的数学理论等。“统计与计量方法”方向侧重于理论经济学知识与数量经济学、统计学与数学知识的相互结合,系统运用现代的数学方法,统计学知识与技能和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工具等手段,研究经济领域中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借助数量统计的模式准确进行现实中的经济问题的数据统计或预测。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教学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一般应用程序的能力;
4. 了解数学与应用数学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
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能力;
6.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一)通识课程(6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2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涵盖了数学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基础课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数学基础。

(三)专业课程(45学分)
1.专业必修课(25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必须修读的专业理论课程,通过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与计算机基础,掌握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解决数学相关应用领域的实际问题。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指根据本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置的专业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方向进行修读。学生在选定专业方向后,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
学生在选修方向模块课的同时,也可选修本专业另一方向模块选修课程(最多6学分),所选课程学分可计入并冲抵专业任选课学分。
3.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本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1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