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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2-10-29

学科门类 文学 专业代码 050203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文化知识,具有熟练的德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掌握德语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知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能在经贸、新闻、教育、旅游、商务、金融、科研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德语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德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德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训练,了解德国社会和文化, 同时提高自身的汉语水平,能够在涉外场合进行语言与文化的沟通和组织工作,培养较强的跨文化交际意识及能力,具有从事翻译或科研、企业、新闻、教学、外贸等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具有扎实的德语语言基本功、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技能和较强的德语综合运用能力;
2. 掌握语言学、文学、德语国家社会与文化等德语专业知识;
3. 熟悉商务、经贸、金融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 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和较深厚的人文艺术修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批判地吸收世界文化精髓、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能力、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 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第二外国语的能力;
6.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有关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具有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调研等实际工作能力;
8.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基础德语、德语视听、德语口语、德语语法、德语写作、德语泛读、高级德语、德国概况、德国文学史,德汉翻译、汉德翻译、德语语言学概论和德语口译等。
(一)通识课程49学分)
1. 通识必修课程(39学分)
通识必修课程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外语(英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 通识选修课程(10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最低10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74学分)
学科基础课程是德语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德语专业技能课、德语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课,包括基础德语、德语视听、德语口语、德语语法、德语写作、德语泛读、高级德语等课程,共计74学分。
(三)专业课程( 24学分)
1. 专业必修课( 14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德语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应用的能力,包括德国概况、德国文学史,德汉翻译、汉德翻译、德语语言学概论和德语口译6门课程,共计14学分。
2.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德语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括德语高级口译、商务德语、德语经典作品选读等课程。要求学生修读不低于10学分的专业任选课程。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19学分)
1. 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