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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4

   1、建立合理完善的仓库设备账,包括设备总账,入库明细账及出库明细账等账目,中心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仓库保管员

   2、设备及各种配件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设备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开具入库单并按设备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同时填写相关的设备账。

   3、设备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设备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存放。设备堆放的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查点方便,排列整齐。

   4、设备及配件发放时,出库单应填明出库设备或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及领取人,并要求领取人在设备领用本上签字,并填写相关的设备账。

   5、仓库保管人员应该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检查设备及配件的库存情况,确保做到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若出现盘盈或盘亏现象,应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6、仓库物资如出现丢失、报废等现象,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中心领导。所有记录凭证及入库,出库凭证等原始凭据,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