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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09-14

   1、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对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加强用电安全教育。

    2、实验室应在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予以提醒。

    3、值班人员开启总电源、UPS电源及其它强电设备时必须由两人到岗并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4、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箱等装置及配套使用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保持完好状态,并定期检修,以确保安全,决不“带病”工作。

    5、实验室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刀闸下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如确实有必要带电操作,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经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电源。

    6、实验室内如发生电气设备或电路失火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砂、干土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7、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伤者及时进行救治。

    8、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9、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手来测试接线端或裸导体是否带电。如需了解线路是否有电,应使用完好的验电设备。

    10、拆开或断裂暴露在外部的带电接头,必须及时用绝缘物包好并悬挂到人身不会触到处,以防触电。

    11、实验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批准后实施。

    12、严禁用湿手触及电气设备或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