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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持续管理,扎实做好项目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政教[2013]2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申请书。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辅助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软件、教研论文、专利证书、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

3.已获省级以上认定的一流课程项目,只需提交验收材料,无需参加线上展演答辩。

4.纸质材料中需要签字、盖章处不要空缺。

、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书、提供支撑材料,经所属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实验教学中心。

2.学校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

(1)项目材料发送给专家提前审阅。

(2)线上展演答辩: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立项申请书约定事项,从建设内容、成效、特色、教学应用情况推广、持续建设服务等方面作介绍,演示项目实验操作主要步骤。每个项目汇报时间10分钟(PPT汇报时间为7分钟,专家质询互动3分钟)。

(3)专家结合项目材料审阅和线上展演答辩情况对项目作出评价,并填写验收意见。

3.学校根据专家意见作出通过或不通过验收结论,确定验收结果。

4.验收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继续做好项目的应用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没有达到建设要求,验收不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不能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建设延期说明,由所在学院确认;原则上项目周期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如延长时间到期仍未完成,则作撤项处理。

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1日。

2.报送地点:纸质材料交至实验教学中心(舜耕校区实验楼109),电子版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20035410@sdufe.edu.cn(邮件名、压缩文件名为“**(项目主持人)**(项目名称)验收材料”)。

联系人:马林元,电话:82911102,手机:13793189795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名单

2.山东财经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验收申请书

 

 

实验教学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