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方式与实施
各单位自查;学校专项领导小组集中现场检查。详见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2.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经费和人员投入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宣传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实验室基础安全及机电安全等。具体参见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含学校相关单位任务分解)。
3.信息填报
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请填写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填写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4.工作完成时限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完成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将附件3、附件4及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5)电子版通过服务门户发送给联系人,将附件4及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处(负责科研实验室)。
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人:张萍萍,电话:82911657
科研处联系人:朱洁,电话:82617707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扎实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行动。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5.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
作的通知
实验教学中心 科研处
2022年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