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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6

发布时间:2012-11-30

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Financial Management)
学科门类 管理学 专业代码 110204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财务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较全面的财务管理实践规律,拥有基本的财务管理实践技能,熟悉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掌握宽广的经济管理知识,能胜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资金筹措、投放、运营和分配,进行财务预测、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和分析的应用型高素质财务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务管理基本理论,掌握财务管理实务操作技能,了解中外财务管理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投资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财务管理实践打下宽厚的基础;
2.掌握理财学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能力;
3.熟悉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国际财务管理惯例;
4.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熟练的计算机财务管理操作的能力;
5.了解财务管理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从事财务管理科研的基本能力;
6.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事沟通和交流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独立获取财务管理新知识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金融学、统计学、经济法、税法、中级财务会计、公司理财、管理会计、财务分析、国际财务管理、企业价值评估等。
(一)通识课程(6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37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
(三)专业课程(43学分)
1.专业必修课(23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置的专业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课程进行修读。学生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
3.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各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前沿知识讲座、学术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动态等课程,体现本专业前沿知识和专业课程特色。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2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11学分)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是指各专业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本专业开设了中级会计实验、财务案例评析、ERP软件应用,共计3学分。
(2)学年论文:第六学期由学院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设计或学年论文写作,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该课程纳入导师制统筹实施管理,计1学分。
(3)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6周的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计3学分。
(4)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为期10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通过答辩,计4学分。
3.综合实践(最低修读6学分)
学生综合实践部分要求最低选修6学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活动)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部分学分,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通过参加社会考察、社团公益活动、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三下乡”、勤工俭学等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计算学分,每学年最少15天,每学期计1.5学分,要求修读4.5学分。
(2)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3)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可参加计算机、英语、日语、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要求最低修读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3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课程61学分,占总学分的37.4%,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选修课18学分,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37学分,占总学分的22.7%。
3.专业课程43学分,占总学分的26.4%,其中,专业必修课23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占总学分的13.5%。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课程类别 课程总学分 课程总学时 学时类型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理论 实践
14 17 17 17 17 17 17 8
通识课 通识必修课 43 766 704 62 15 13 10 9 0 0 0 0
通识选修课 18 306 306      3 3 3 3 3 3  
小计 61 1072 1010 62 16 13 12 3 3 3
学科基础课 37 644 636 8 12 10 9 7 2 0 0 0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23 391 391 0 0 4 7 5 5 2 0 0
专业方向模块课 10 170 170 0 0 0 0 2 2 2 4 0
专业任选课 10 170 170 0 0 0 0 3 2 3 2 0
小计 43 731 731 0 0 4 7 10 9 7 6 0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22 748 0 748 1 2 3
合 计 163 3195 2377 818 27 30 30 29 14 12 12 0
七、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分配
实践教学学时分配及比例
实践教学
环节
学时
及比例
必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
教学环节
合 计
学 时 70 0 748 818
占总学时
比例(%)
2.19 0 23.41 25.6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